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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正式公布
作者:邓淋彦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3 17:03:0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记者 邓淋彦)你住的地方绿色吗?新一期的政府公报显示,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正式公布,费不费电,水会不会浪费,建筑材料是否环保等成为评判建筑是否绿色的标准,该规范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颁布的深圳《绿色建筑评价规范》将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都纳入进行评价。其中,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场所、商场和旅馆等。对于绿色建筑本身的含义,规范也进行了明确界定,即在建筑使用的过程中,能否“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在该规范里,对绿色建筑评价专门制定了指标体系,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等6类指标,并分设计和建成两个阶段分别评判。

  据了解,2006年建设部颁发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深圳实施的几年里,有关方面发现部分指标要求较宏观、部分条文不适合深圳地区地域特点,并且未考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的评价。此外,该标准对创新鼓励也不足。而深圳循环经济发展和推广绿色建筑需要更科学有效的评价规程。此次深圳颁布的《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首次列出创新项,鼓励开展建筑技术创新。如建筑里有深圳地区首次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或者较大地超过相应指标要求,可认定为创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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