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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水生态修复试点通过验收
作者:李慧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3 9:19:4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李慧日前从水利部获悉,武汉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已顺利通过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进行的验收。这是全国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首个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

  据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于琪洋介绍,从2005到2008年,水利部先后确定了江苏无锡市、湖北省武汉市、广西桂林市、山东莱州市、浙江丽水市、辽宁新宾县、湖南凤凰县、吉林松原市、河北省邢台市、陕西西安市10个城市作为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试点。目前,武汉市试点工作在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效果初步显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超常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率由2002年的6.4%提高到2008年底的80.7%,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一湖一景”工程已建成22个湖泊景观公园、“清水入湖”行动计划基本截流中心城区湖泊周边排污口,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正式启动;两江四岸江滩防洪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断延伸,33公里长、面积达300万平方米的江滩成为人民乐园、全国水利风景区;水网连通、污水处理、水生态系统修复等一大批技术广泛应用,所取得的成果日渐成熟。

  另据悉,为解决我国复杂的水资源问题,水利部组织起草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并已上报国务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核心是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控制红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水利部门将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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