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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建筑新能源低碳产业联盟”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8 10:34:05  文章录入:zhufangxing  责任编辑:ahaoxie

 关于成立“建筑新能源低碳产业联盟”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节能减排的战略部署,落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和宣传、贯彻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方针,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节能减排”政策。为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促进绿色建筑产业进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与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联合成立“建筑新能源低碳产业联盟”(简称“低碳联盟”)  

  建筑新能源低碳产业联盟(简称“低碳联盟”)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等相关专家团队为平台,为引进新能源技术、产品(太阳能、光伏技术、地热等)新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加强业内交流,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整合优势资源,以群体的力量推动低碳产业的发展而成立的行业联盟。

  联盟宗旨:降低建筑能耗,发展低碳经济。  

  专家顾问团队:  

  金德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教授级高工  

  孙克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总工程师  

  杨西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节能促进中心主任  

  罗运俊: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主任  

  王长贵: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太阳能光电专业委员会主任  

  郑瑞澄:中国太阳能学会热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郑克棪:中国能源研究会地热专业委员会主任  

  曹更生: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秘书长  

  (排名不分先后,其它相关专家正在邀请中)  

  “联盟”经费主要来自会议费、展览费、赞助费和其它创收  

加入联盟  

  (一)   本联盟吸收单位为盟员,暂不吸收个人盟员。  

  (二)   盟员资格  

  1.   具有建筑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产品的企业;  

  2.   由联盟专家推荐;  

  3.   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的本行业企业;  

  4.   有法人资格的有关机关团体。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合法单位和组织,均可申请为本联盟盟员。盟员应保证不侵犯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

  邮  编:100037

  联系人:朱方兴  

  电  话:010-88084719

  传  真:010-8808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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