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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家在哥本哈根解读我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
作者:巢清尘  文章来源:中国气象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16 10:52:4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在11月26日我国政府公布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后,国际和国内社会对此反应积极,但也有少数发达国家认为这个目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国内公众同时关注这个目标意味着我国将付出怎样的努力和代价。为进一步解释我国控制目标的意义,化解疑问,12月9日和10日,中国代表团安排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专家在哥本哈根贝拉会议中心的中国新闻与交流中心,就我国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等问题,向国内外新闻媒体进行了解读,并与欧盟和美国的专家就此问题进行了对话。

  12月9日的记者会上,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教授、专家委员会委员林而达研究员,分别就中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气候变化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及中国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等问题发表看法,并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12月10日的专家对话会上,何建坤教授、林而达研究员和专家委员会委员潘家华研究员,就我国的控制目标、基准线等问题与第三世界网络(TWN)主任Martin Khor博士、斯坦福大学法学院Thomas Charles Heller教授, 荷兰环境评估机构(EAA)的Mayer Leo教授等进行了对话。对话对媒体公开,有众多中外媒体和NGO成员参加。

  记者和专家对话会上,何建坤教授指出,中国政府公布的相对减排目标,体现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点。该目标将纳入中国“十二五”及以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内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国将建立碳强度指标的国内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做到目标的实施公开、透明。这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自愿承诺,体现了中国负责任的态度,这一目标不逊于任何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是一个高标准的目标。

  关于基准线和“通常基准情景”,何建坤教授指出,中国“十五”期间的GDP能源强度呈上升趋势,体现了重化工业阶段共有的规律,代表了中国到2020年工业化发展阶段的“通常基准情景”。“十一五”以来,中国将应对气候变化与国内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以强有力措施扭转GDP能源强度的上升趋势,已经使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从“十五”期间的照常情景偏离。2020年比2005年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的目标,涵盖了“十一五”期间的行动。“十二五”将延续“十一五”开始偏离通常基准线的情况下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到2020年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的行动目标即是比通常基准线偏离的目标。他进一步指出,如果“十一五”GDP的二氧化碳强度下降完成18~20%,实现2020年的目标则要求“十二五”和“十三五”GDP的CO2强度下降幅度都不低于18%,所需资金投入和每年减排量都要大于“十一五”。

  此外,林而达研究员主要从中国农业生产、河流径流量、降水等方面详细介绍了中国受气候变化影响所遭受的灾害,同时比较了适应气候变化与目前国际社会可能提供的适应资金之间的缺口,总结了中国政府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效。

  记者会上,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我国40%~45%的行动目标是否如某些西方媒体记者所认为的相对较低,实现此目标的前提条件,以及如何理解此目标具有国内约束力,中国如何实现统计、监测和评估信息的公开等。专家对话会上,会议国际专家对中国的行动目标给与了非常积极的评价,同时认为,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转型时期,应在低碳发展领域发挥积极的作用。专家对话会还就GDP增长预测方法、非化石能源发展潜力和基准线确定等技术问题进行了讨论。

  记者会和专家对话会将对国内外媒体和有关国家理解我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非常有助于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时期,营造于我有利的谈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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