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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四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是监控重点
作者:屠艳苹等  文章来源:大众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22 9:53:1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济南3月21日讯(通讯员屠艳苹邹鞠记者吴修安)省环保局、省质监局日前联合颁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四项省地方标准。这是我省自2003年颁布《造纸行业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省地方标准后,再次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的行业排放标准。这四项行业排放标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在我省分段逐步加以实施。

  这四项标准分别是:《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印染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些标准的实施都将分三个阶段,从2011年1月1日起进入第三阶段。届时,大气污染所排放的颗粒物,按照最高排放浓度标准,矿山开采和水泥制品生产应达到30mg/m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应达到120mg/L;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达到50mg/L;印染废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达到60mg/L。

  在颁布的四项标准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备受关注。水泥工业的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氟化物等,而以粉尘最为严重。2003年我省工业粉尘排放量为76.1万吨,其中,水泥行业排放量61.9万吨,占工业粉尘排放总量的81.3%,是工业粉尘排放的第一大行业。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我省水泥工业每年将减少粉尘排放36万吨以上。

  同时,水泥工业污染物都是可再利用的。特别是包装机、磨机排放的粉尘都是成品或接近于成品。通过加强管理,将原本作为废物排放的粉尘回收利用,减少的排放物以每吨70元计算,经济效益每年可达2520万元。另外,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可促进和推动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使我省环保产业每年增加6000万元的产值,从而提高我省环保产业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扩大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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