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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立法保护长沙“绿肺”
作者:岳冠文  文章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7 15:40:5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建议立法保护长沙“绿肺”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地处长株潭城市群的中心,是长沙市的“绿肺”。 石祯专摄

  本报讯(记者 岳冠文)昨日,来自娄底代表团的彭爱学等代表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出台《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保护条例》的议案,这份议案被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编为今年第一号议案。

  现状地处长株潭城市群中心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现处长株潭城市群的中心。1985年经省人民政府和原国家科委批准成立。全园占地面积1800亩,森林覆盖率高达90%,是集物种保存、科学研究、科普教育、生态旅游和开发利用于一体的综合性植物园。

  彭爱学介绍,随着城市的发展进程加快和土地权属等的历史原因,省森林植物园与周边村组矛盾不断,致使植物园土地不断受到吞食,珍贵植物资源损毁或被盗,园内公共设施破坏严重,正常的护园管理受到严重干扰。

  呼吁尽快制定一部保护法规

  “必须尽快制定一部植物园保护法规,明确保护职责和保护措施,依法加强对植物园的管理。”彭爱学说。

  尽快立法保护植物园,彭爱学认为,这是保护我省可持续利用战略性植物资源储备的需要。植物园通过20多年来的建设,成为长沙市内面积较大、生态系统最稳定的森林绿地,迁地保护植物品种达3000多个2328种,引种珍稀濒危的国家保护植物118种,建立了珍稀植物、竹、杜鹃等10个植物专类园,成为湖南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性植物资源迁地保护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基地。

  另外,“植物园是传播‘两型社会’理念的重要载体。”彭爱学介绍,2009年8月植物园被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和团中央联合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是我省惟一的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建议要理顺机制实现共建

  “作为植物资源大国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有责任,也有义务积极参与到《全球植物保护战略》中来。”彭爱学表示,如果制定《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保护条例》,不但可以规范植物园保护范围,还可以规范植物园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周边村民、单位所在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保护植物园所承担的主要责任。

  彭爱学认为,植物园是长沙市的一块“绿肺”,是长沙市文明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所以要理顺机制实现共建,得到省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以加快植物园的发展和建设。要规范植物园规划的原则,对植物园的建设、管理、科研工作进行规范,对破坏植物园建设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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