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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授牌
作者:记者 徐琦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28 15:51:4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2005年3月25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授牌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40个乡镇获得2004年“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荣誉称号。在表彰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张力军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

  祝光耀说,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农村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具体组织形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是建设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的重要基础和细胞工程,是推动农村环保行动计划的重要载体。通过3年多的艰苦工作,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乡镇经济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美化了村容镇貌,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提升了乡镇生态文明水平。

  祝光耀要求进一步深化宣传,深化认识。要把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乡镇可持续发展,加快辖区经济、社会、环境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调环境优美乡镇应重在创建,贵在创新。创建过程中要坚持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体现特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进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优化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具体指导,常抓常新,从宏观和全局高度把握创建工作,整合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形成合力,确保乡镇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张力军在讲话中指出,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发展势头很好,积累了经验,涌现出一批典型。但相对全国4万个乡镇来说,“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数量还很有限,而且地区分布不平衡,1/3的省份处于空白;有些乡镇党政领导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些地方虽然政府和部门积极性很高,但群众的参与程度不够;有的地方环保部门把关不严、指导不力。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和不断深化。

  张力军对创建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一要继续深化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乡镇率先达到小康社会建设的要求。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多种模式开展创建活动。各省环保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在指导地方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中搞好服务,使获得命名的乡镇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探索好的经验;继续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制订创建计划、研究具体措施,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坚持考核标准,严格把关,慎重推荐,确保质量。

  三要不断深化认识,加大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各地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和引导,深化各级领导对农村环境问题严重性和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

  四要从村抓起,打好基础,注重过程和实效。创建工作应逐步向村庄延伸,把自然村作为创建活动的基本单元。每个村的环境问题解决了,整个乡镇环境问题的解决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创建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反对贪图虚名。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自2001年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乡镇政府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各级环保部门认真指导、精心组织,创建活动总体进展顺利。目前,全国已命名了79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此次被授牌的40个乡镇是第三批获得该荣誉的乡镇。还有80名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获得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优秀领导”的荣誉称号,76名县级环保局长和乡镇主管领导获得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优秀组织者”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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