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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作者:熊裕华  文章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5 10:48:0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资料图片:林芝山区的森林云海风光(2008年7月15日摄)。 新华社记者 普布扎西 摄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林业局获悉,西藏森林保护自2004年起被逐步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2004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先后拨付补偿资金5次,补偿面积从1461.83万亩增加至6387.4万亩。2009年,国家着眼于建设西藏地方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已把西藏8781.75万亩地方公益林纳入了中央财政补偿范围,并拨付了补偿金。至此国家对西藏生态公益林实施补偿的规模达到了15169.1万亩,占西藏实控线内16747.95万亩林地面积的90.57%,再加上长江上游“天保”工程区的芒康、江达、贡觉三县的692.85万亩林地,西藏94.7%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为使西藏森林得到有效保护,中央财政在2004年至2009年的六年间,累计投入154657万元用于对西藏生态公益林实施补偿,其中“十五”期间投入了14206万元,“十一五”期间投入了140451万元。从2009年开始,国家投入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每年达到75846万元。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是长期的惠民政策,由于政策到位、资金到位、宣传到位、认识到位,农牧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的积极性高涨。截至目前,西藏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已达到84000多人。农牧民群众通过管护,实现年现金总收入达4.5亿元。群众参与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不仅增加了现金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而且加强了森林资源保护,杜绝了乱砍滥伐现象,对森林火险、病虫害得到有效监控,实现了森林保护与发展的和谐、统一。(熊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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