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通讯员 祝晓光 记者 曹培锋 周迎久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为确保电力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河北省将采取“财政出资、环保委托、社会运营”的管理模式,对全省24家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83台(套)自动监控脱硫设施装机实施第三方运营。
电力企业是二氧化硫排放大户。2008年,河北省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6.3万吨,占工业排放量115.87万吨的48.59%。自2007年以来,全省减排项目共计削减二氧化硫59.12万吨,其中,燃煤机组脱硫削减二氧化硫46.6万吨,占总削减量的78.82%。
“河北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的基础薄弱,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河北省环保厅厅长姬振海分析,一是火电装机容量大幅增加,火力发电量逐年增高;二是继续减排的潜力小,按照国家污染减排核算办法,今年下半年和明年,这些脱硫设施不再计算新增减排量;三是燃煤硫分大幅提高;四是部分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低下。“确保电力机组脱硫设施正常运行,除加强监督检查外,必须积极探索科学的管理办法,靠有力的制度作保证。”
据介绍,除实施电力脱硫设施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外,河北省还将实施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及脱硫效率公布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役机组安装脱硫设施后,上网电价执行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的脱硫加价政策。这个政策的实施,大大推动了全省脱硫设施的建设。目前,河北省有40家电厂的2650万千瓦脱硫机组享受脱硫电价。但是根据国家和河北省环保厅上半年检查发现,一些已享受脱硫电价的电厂达不到有关环保要求,脱硫设施没有很好的运行,部分脱硫设施故障率高,停运频繁,其中,河北省某电厂一个月内就停运脱硫设施达10次之多。
目前,河北省环保厅会同华北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和省物价局制定办法,每月对享受脱硫电价的脱硫机组的投运率、脱硫效率进行核定,向社会公布,并将公布结果提交省物价局和省电网公司,根据公布的机组投运率,从上网电价中扣除脱硫电价。脱硫设施投运率在90%以上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投运率在80%~9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1倍罚款;投运率低于8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5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