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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获政策支持 将成节能改造主要方式 |
作者:刘泉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7 11:27:45 文章录入:小蟹 责任编辑:xiexiaol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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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6日电 (记者刘泉)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中国将提供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到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将成为中国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根据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政府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据悉,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 根据《意见》,到2015年,中国将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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