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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展城市雨水收集利用
作者:杨官荣  文章来源:昆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8 9:56:5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记者杨官荣报道 “自去年9月开始将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纳入节水‘三同时’审查以来,截至2009年底,昆明主城、呈贡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工程项目,已有50多个项目,符合建设条件,都要求同期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这是记者从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了解到昆明的雨水收集利用信息。

  据市节水办介绍,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道路、建筑群等不透水面积的扩大,使得雨水不能入渗补充地下水,加剧城市水环境和生态环境恶化;另一方面大雨时,径流迅速汇集造成地面积水甚至城市局部洪灾。因此如果在城市建设中,注意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工程,把原来被排走雨水拦蓄下来利用,既增加了城市可利用水资源量,节约了自来水,还可以有效的减轻城市洪涝和排水系统压力,改善和修复城市水环境,涵养地下水。

  据了解,2003年昆明市节水办就编制完成了《昆明市雨水、污水资源化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我市开展雨水收集利用的研究和推广工作。2008年,昆明已在濒临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金殿公园、世博生态城等五家单位,建设了雨水利用示范工程。2009年8月,为进一步推进昆明的雨水利用工作,通过广泛调查,认真研究,学习借鉴新加坡、德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丹麦、新西兰、英国等发达国家及国内北京、无锡、南京、深圳等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相关要求、经验及做法,并广泛征求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全社会意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规范和指导我市的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作。该规定出台后,将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纳入了节水“三同时”管理,通过节水措施方案的审查,对符合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同期配套建设。

  目前,昆明主城区建成的东、南、北二环快速道路系统和11条新、改、扩建城市道路都配套建设了雨水收集设施;有50多个符合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条件的新建工程,正在与主体工程同期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相关链接:

  《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 

  第六条: 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是节水设施的重要内容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的要求同期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一)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建(构)筑物占地与路面硬化面积之和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总用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广场、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

  (三)城市道路及高架桥等市政工程项目。

  有特殊污染源的医院、化工、制药、金属冶炼和加工企业等,在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当召开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题论证会。

  第七条: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已建成企业、单位、住宅小区和公园、广场、绿地、城市道路、高架桥等市政基础设施,具备建设场地条件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要求逐步补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主城四区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或组织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补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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