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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环保局严把“六关”加强源头控制
作者:马艳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10 9:59:36  文章录入:新苍山环保  责任编辑:anny

为了进一步防止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苍山县环保局按照增产不增污,总量控制的思路,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六关”口,收到了良好效果,为全县的蓝天碧水工程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是把好“政策关”。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不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退批,坚决杜绝项目的建设和生产。  

二是把好“选址关”。新上建设项目选址、布局必须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或有关功能区划的要求;积极引导企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严格控制工业集中区外新上有污染的建设项目。   

三是把好“总量关”。所有新上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能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不再批准无法做到污染物排放“增一减一”的鼓励类项目以及无法做到“增一减二”的限制类项目。   

四是把好“工艺关”。严格审核建设项目采取的工艺和技术装备,新上项目必须有效贯彻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装备,永久停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的生产设备或工艺。  

五是把好“建设关”。加强对建设项目审批后环境管理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跟踪监察制度,推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工程监理,加大现场监察频次,努力实施从项目建设到建成投产全过程跟踪管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  

六是把好“验收关”。严格项目试生产核准,对于制度不全、职责不清、管理混乱、未落实环评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未通过有偿获得新增排污指标或未缴清排放指标有偿费的,一律不予验收或不通过验收。对建设单位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久拖不验”、“久试不验”,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一经发现,依法查处。2010年一季度、共审批项目16个,拒批项目1个,有效控制了新增污染源的产生,遏制污染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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