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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希望最迟2011年达成气候协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路透中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7 11:25:08  文章录入:小蟹  责任编辑:xiexiaoling

  路透开普敦4月25日电---一些发展中国家周日表示,最迟2011年应达成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协议。

  “基础四国”(四国的英文首字母可组成英文单词“基础”BASIC),即巴西、南非、印度与中国,在开普敦举行会晤,探讨如何能加速达成气候协议。

  四国部长在一份联合声明中称:“各国部长认为,在2010年墨西哥坎昆联合国气候会议上,或最迟在2011年南非气候会议上,应出台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

  印度环境部长拉梅什(Jairam Ramesh)向记者表示:“貌似我们要等到2011年了。目前尚无任何突破性进展……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去年在哥本哈根,100多个国家达成一项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共识,即把全球升温幅度控制在较工业化前水平上升两摄氏度以内,但并未阐明如何实现。

  美国支持哥本哈根协议,但许多新兴经济体不希望该协议取代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公约,因为後者更清楚地说明,富国应在碳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中做出表率。

  “基础四国”部长周日建议,今年利用100亿美元“快速启动基金”进行试验,以验证哪些措施能够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他们表示,各国不能无限期地等待美国国内立法,从而完成全球气候协商。

  巴西环境部长Izabella Teixeira向记者表示:“没有美国的参与,我们当然无法对抗气候变化,我们相信能达成一项让美国加入的协定。”

  南非环境部长Buyelwa Sonjica表示,如果美国不能尽快完成国内气候立法,“那将让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继续处于风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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