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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腾冲纲领》保护生物多样性 |
作者:蒋朝晖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31 10:03:2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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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云南行动《腾冲纲领》近日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发布,彰显了云南省不断开创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局面的坚强决心。 《腾冲纲领》涉及扩大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完善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专家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交流与合作、重视提高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着力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科技支撑、认真抓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等8个部分: ——扩大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在省政府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会议确定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的基础上,增加德宏州、版纳州、临沧市、普洱市,使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由滇西北扩大到滇西南,由5州市18个县(市)扩大到9州市44个县(市、区)。 ——进一步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拓宽筹资渠道,建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 ——建立完善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专家评估机制。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评估机制,凡是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内进行重大开发利用的规划和建设项目,都必须通过严格科学的生物多样性专家评估。 ——积极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对国际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影响、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的云南省实施生态补偿。积极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生态补偿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保护成效显著的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建立与国内外民间环保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机制。 ——重视提高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的滇西北、滇西南9州市各建立一个区域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并免费对公众开放。 ——着力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科技支撑。整合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力量,吸引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专业科技人才,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组建云南生物多样性研究院。 ——认真抓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的独特优势,科学规划,有序开发,永续利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着手编制《云南省“十二五”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据了解,云南省人民政府及滇西北滇西南9州(市)、18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负责人、云南省内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专家学者和部分环保民间组织的代表等250余人相聚祖国的西南边陲重镇腾冲,共议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由此形成《腾冲纲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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