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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 四川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
作者:胡敏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15 7:42:4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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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省单位GDP能耗目标下降4.4%,省级公共机构要降5%
□对省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今年将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年节能量100吨至10000吨标准煤的项目,中央财政奖240元/吨,地方奖60元/吨 2010年,全省的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锁定4.4%。省政府常务会日前要求,省级公共机构要带头节能降耗,今年能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 省政府要求,政府机关要以节电、节油、节水、节纸为重点,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机关能源资源消耗量。 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是今年全省节能减排的“重头戏”。财政部门透露,将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对省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改造面占15%以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表示,今年将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设10个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7月底前,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办法也有望出炉。省发展改革委则透露,正在牵头制定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以鼓励专业节能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中小企业、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 引入合同能源管理,不仅可以降低能耗,还能获得来自政府层面的奖励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本月8日联合印发的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今年将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0亿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办法》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条件为年节能量100吨标准煤以上 (工业节能项目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以上)、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奖励标准为中央财政240元/吨标准煤,地方配套奖励资金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我省将依据上述政策,出台进一步的激励措施。 链接 6月1日起,全省限制类企业用电价格加价标准由每度0.05元提高至0.10元,淘汰类企业加价标准由每度0.20元提高到0.30元。 6月起,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地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 2010年,全省推广节能灯600万只。成都等有条件地区,力争到2011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的低效照明产品。 2010年底,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95%以上。 今年内,关停小火电机组27.65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6万吨、炼钢63.35万吨、水泥788.8万吨、平板玻璃230万重量箱、造纸18.4万吨。 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运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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