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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有序围垦,拓展沿海城市发展空间 | ||||||||||||||||||||||||||||||||||
| 作者:网友投稿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17 17:01:0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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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多地少,尤以沿海省市为甚,海域资源相对丰富,但利用效益不高。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在探索扩大土地和合理利用海域资源的有效途径。从历史经验来看,开垦荒山、毁林造地、围湖造田等对生态系统破坏严重,不可取,开放式水产养殖收效甚微,不符合资源节约利用原则。我国沿海九省两市(不包括港、澳、台)滩涂面积3250万亩,而且每年还以至少2%的增长速度继续淤涨,可供开发的滩涂资源极为相当丰富。在充分的综合可行性分析和全面规划基础上,实施有序围海并在总量控制基础上实行填海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 2006-2010年全国及浙江、江苏两省滩涂围垦面积总量统计(单位:万亩)
资料来源:浙江省围垦局、2006-2009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在对我国围垦事业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一些地区围垦建设增长过快、资源利用过于粗放,局部海域生态环境也受到影响。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以后,国家海洋局积极贯彻落实海洋功能区划,统筹协调各行业用海,规范海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全社会的海洋保护意识逐步提升,海域资源开发利用的“无序、无序、无度”现象得到全面改善。
针对填海造地建设,2010年5月,国家海洋局发下发《关于下达2010年地方围填海计划的通知》确定从2010年开始,将围填海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确定了2010年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围填海规模总量及建设用围填海和农业用围填海计划指标,即:2010年全国围填海计划总量指标为37.5万亩,其中建设用围填海29.25万亩,农业用围填海8.2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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