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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用信贷杠杆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循环经济"
作者:王丽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22 9:21:5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21日电(记者王丽)循环经济"舆论热、投资冷"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为了充分激活循环经济产业活力,贵州省日前出台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将通过信贷和价格杠杆,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循环经济",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据了解,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进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贵州省提出将生态立省和可持续发展确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发展循环经济,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要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贵州省将通过综合运用规划、投资、产业、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一个良性、面向市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支持体系和环境,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有效解决发展循环经济投入不足的问题。

    贵州省发改委将尽快制定"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确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为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指明方向。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在安排政府投资计划时,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等循环经济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采用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

    此外,贵州省将通过调整价格和完善收费政策,引导消费者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的投入。大力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鼓励发展再生水和水循环利用,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对再生水生产实行优惠电价,免征水资源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落实煤层气、余热余压和生物质能发电上网价格政策。结合贵州实际,分类逐步合理调整排污费标准,按程序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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