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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实施生态能源项目 一台太阳灶可保护0.1亩林地
作者:孙世成 石延寿  文章来源:青海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27 11:18:5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在巴州、西沟等13个乡镇38个村的5829退耕还林户中实施了3700户太阳灶、1800户生物质炉和700户农村户用沼气池等生态能源利用建设项目,惠及全县5829户退耕还林户,这一举措有效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保护了脆弱的生态环境。

  民和县是我省实施退耕还林项目的重点地区之一。通过退耕区农村能源(沼气池、太阳灶、生物质炉)项目的开发建设利用,可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可减少薪炭用量,遏制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一座沼气池或一台生物质炉每年可减少烧柴消耗4立方米,相当于保护了0.2亩林地。一台太阳灶可保护0.1亩林地。

  民和县实施的生态能源利用项目总投资643万元,其中群众自筹189万元。目前,全县太阳灶和生物质炉项目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共发放太阳灶3701台、生物质炉1800台,700户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已完成65户,剩余635户今年内完成。

  据业内人士估算,建1座8立方米沼气池,年产沼气400立方米,可节煤1吨,节支800元,沼气池年产优质沼气肥20立方米,可节约购买化肥款400元,减少农药施用量节支30元,户节余柴草2000公斤,节支500元,太阳灶每台每年节约燃料相当于0.5吨煤炭,每台生物质炉每年可节约煤炭1吨,那么,一座沼气池年可综合节支增收达2000元左右,一台太阳灶年可节本增收400元,一台生物质炉年可节本增收800元,是一个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的项目。(作者:孙世成 石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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