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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坚持与环保同步
作者:王小玲 谢朝清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6 13:58:1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随着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工作的进行,“5·12”特大地震极重灾区四川省绵竹市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灾区重建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
  “绵竹灾区为什么能实现科学重建?这主要归功于绵竹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专门出台做好灾后重建环保工作的意见,让环保和重建同步推进。”绵竹市环保局局长樊晓鹏说。
  把生态保护与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在经济恢复的同时做到环保同步推进
  “5·12”特大地震让绵竹市遭受重创,作为极重灾区,绵竹市坚强崛起,确立了“三年重返县域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为了灾后重建又好又快,去年4月,绵竹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灾后重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保护环境与灾后重建同步推进,在保护环境中优化发展。到“十一五”末,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趋势,促进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意见》明确环保主要目标任务为:到2010年末,主要污染减排指标如期完成,化学需氧量控制在3250吨以下、二氧化硫控制在5000吨以下、氮氧化物控制在198吨以下。
  《意见》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灾后生态环境保护。“5·12”特大地震使绵竹市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环境安全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把环境保护纳入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在灾后重建、经济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的同时,做到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坚持“谁开采、谁修复”的原则,加大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做到合法有序开采矿产资源,严禁私挖乱采。
  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环境承载能力
  《意见》要求,加快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环境承载能力,围绕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依法把好高能耗、重污染行业的准入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开发再生能源,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
  《意见》要求,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首先要严格环境管理,把好源头关,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一票否决”;对重大建设项目、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等的环境监管,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乡镇,停止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禁止“十五小”和“新六小”、“三高一低”项目借重建死灰复燃。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效能,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此外,《意见》还强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完善部门联动和监督机制,环保、经委、建设、安监、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建立起定期协商、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环境信息发布等制度。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形成政府、企业、群众齐抓共管,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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