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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淮河治污不再出现“第一”
作者:记者偶正涛、蔡…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18 0:36:0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社合肥5月17日电:不久前,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宣布,从现在起至7月份,启动淮河流域环境应急预案,以保障枯水期淮河流域群众的饮水安全。这是我国第一次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0年前,为了遏制淮河水加剧恶化,国务院颁布了第一部流域水体污染治理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一条淮河,为何会在10年间出现两个中国“第一”?

  10年前的“第一”,集中体现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发展的恶果。上世纪80年代初,淮河流域“五小”企业遍地开花,涓涓污流汇向淮河,使“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恍若隔世民谣。过去一年多,记者数十次走访淮河流域,发现淮河治理教训深刻。

  其一是地方领导错误的“政绩”观。为谋求一时一地之兴旺,以邻为壑,饮鸩止渴。记者走过的地方,看到路越修越宽,楼越盖越高,但污水处理厂和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起来的很少,用起来的更少。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日前透露,离完成淮河治污“十五”规划还剩下8个月时间,但“十五”环保规划中全部治污项目仅完成35%,投资仅完成41%。不仅如此,一些地区对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敝帚自珍,这些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现仍占淮河流域工业排污总量的70%以上。小造纸等占流域GDP贡献率约1.7%,但占流域工业污染的40%,尽管“打”声一片,上游河南省在册的这类企业仍有近300家。

  其二是“唯权是重”,水、污分治,加剧了淮河污染治理难度。淮河治理职能分布于规划、建设、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污水处理厂属规划、建设部门主管,闸坝水库建管和水资源保护归水利部门,环保是污染治理的专职管理与执法部门。有些人把职能看作是部门权力,职能交叉之下,唯权是重,唯利是争,“官场病”凸现。淮河治污已有10年,主要由环境因素引发的“癌症村”现象多年来从没有部门过问。

   淮河污染积累多年,治污必须治本。只有协同作战、标本兼治,才可能破解淮河治污的诸多难题。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制。淮河治污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各地党政一把手要对环境质量亲自抓、负总责,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落实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二要建立联合治污机制。流域水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地方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要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环保部门应依法强化统一监管职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大案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法排污者的嚣张气焰。三要建立长效机制,依照“政府引导、社会化融资、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公众监督”的治污新理念,扎实推进淮河水污染防治。 但愿淮河治污不要再出现“第一”,还希望淮河治污成为中国大江大河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教科书,以此知得失、正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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