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剑锋)潘岳昨日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对中国地质大学、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等环评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对圆明园整治工程环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赞赏。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综合处李处长。
李处长说,他们此前通过媒体等渠道,比较深入了解了圆明园整治工程的情况,并就环评工作向环保总局提出过建议,还主动表示过,如果圆明园委托他们来做,他们愿意承接。他说,对于这个社会关注度如此之高的环评工程,要在40天的期限内完成,对于任何一家环评机构而言,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是扩大环评知名度的机会,同时也存在风险和挑战,所以环评机构不够踊跃是有原因的。
李处长说,当初他们主要对圆明园环评提出建议:在环评的同时还应该对其工程方案进行优化论证,将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李处长还表示,对于这么大一个环评工程,所需数据资料等等非常繁杂,单靠任何一家环评机构的力量都是不够的,都需要林业、水产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尤其是圆明园管理处的配合。另外,除了常规的环评方式之外,还多进行专题论证,包括生态环境专题、水生生物专题等等,必要时需开论证会。“不管这个环评最后由谁做都要快”,李处长说,要尽快给国内外关注此事的人一个交待。
对于昨日潘岳提出《环评法》的执法困境,李处长也深表赞同。他说,现在的建设单位对环评存在观念上的问题,能不做就不做,能省就省,能拖就拖,很多单位都是事后补做,《环评法》似乎也没有强有力的处罚规定,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环评法的贯彻实施中不断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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