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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创我国海洋生态赔偿补偿办法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齐鲁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5 11:42:04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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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11月4日讯 宣传贯彻《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今天在济南举行。据了解,山东每年海域使用审批1000公顷左右,每年因海上溢油等污染事件赔偿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超过10件,应缴纳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预计有上亿元。《办法》明确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的界定,主体和适用范围,赔偿费和补偿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和用途,对赔偿费、补偿费征缴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等。本办法在我国尚属首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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