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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力促坎昆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作者:张永 郭起豪  文章来源:中国气象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4 10:57:4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记者张永 郭起豪报道 11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0年度报告》,副主任解振华介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坎昆会议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坎昆会议即将召开之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的这份报告介绍了中国积极推动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公民意识和行动,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等内容。
    解振华在发布会上表示,中方坚定支持坎昆会议就加强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 《公约》)和 《京都议定书》 (以下简称 《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及其持续实施作出公平、合理和有效的安排,达成均衡成果。坎昆会议应坚持 《公约》、 《议定书》和 “巴厘路线图”,坚持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落实哥本哈根协议的政治共识,特别应在广大发展中国家最为关注的资金和技术转让问题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为在明年的南非会议上最终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果奠定基础。
    他强调,发达国家历史排放多,现在的人均排放量还相当大,应该率先采取减缓的行动。气候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发展问题,各国都有自己的国情,可能都有一些困难。但是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各个国家不能因为自己国内政治、经济上的原因,而推迟、阻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希望大家能够携起手来,克服各自的困难,共同努力,按照各自的国情和责任,尽可能地采取积极的行动。
    解振华说: “对于中国来说, 《公约》、《议定书》、巴厘路线图、 《哥本哈根协议》要求发展中国家做的,我们都做了,而且在有些方面我们做的还是不错的,但是我们绝对不会接受超出发展中国家能力的义务。”
    解振华表示,坚持 《公约》、 《议定书》的双轨谈判机制,坚持 “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坚持缔约方主导、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坎昆会议一定能取得积极成果,同时也一定能重建各方互信,推动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进一步合作。中方将一如既往地发挥建设性作用,与各方一道,共同为坎昆会议取得积极成果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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