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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昆观察:中国为什么要“始终坚持”?
作者:唐书彪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2 12:14:3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据美国《纽约时报》11月23日报道,解振华表示,只有在西方国家同意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的前提下,墨西哥气候变化大会才能够成功。这一立场反映出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的一贯观点,即从很大程度上来讲,他们不用为气候变化负责——他们认为气候变化是西方国家数十年来的环境污染所致——因此对于该问题的解决,不用起带头作用。在各国谈判代表努力调和两大阵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立场时,中国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发表的这一强硬言论凸显出,各方代表在坎昆会议上还将面临挑战。

  这是国际舆论对中国最新的批评之一。事实上,中国不断地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误解、歪曲和指责,究其原因,有个别情况是恶意的,其他大部分是因为不了解中国“为什么”。

  比如,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和合作中,中国始终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始终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始终坚持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定位,等等。这些“坚持”背后的原因和道理何在呢?

  中国政府的一些文件和长期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谈判的官员解振华和苏伟在不同场合都谈到过这些问题。

  关于《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坎昆会议前夕,于2010年11月推出新版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2010年度报告),对这个问题做了最新的解释。

  《报告》认为,《公约》和《议定书》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框架和法律基础,凝聚了国际社会的共识,是落实巴厘路线图的依据和行动指南。而巴厘路线图则要求为加强《公约》和《议定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应该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减排承诺期的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并就减缓、适应、技术转让、资金支持等做出安排。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也曾就此专门做过阐释,他说:“气候变化的谈判已经经历了20多年,在各国的共同努力之下,已经有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有了《京都议定书》,有了巴厘路线图,去年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这都是世界各国努力的结果,应该说,这些文件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历史的贡献,我们应该在这些已经取得的共识基础之上,继续前进,而不能后退。因此,《京都议定书》应该坚持。

  “另外,在《哥本哈根协议》当中,大体上大家取得的共识是努力使温度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各国在减缓方面和适应方面,都作出相应的努力。按照公约、议定书的要求和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发达国家要率先大幅度减排,要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空间。这一点也是我们坚持《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一个根本出发点。”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更是深情回忆几个文件产生的历程。他说:“从1990年联大决定设立政府间气候变化谈判委员会一直到1992年谈成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4年生效;1997年又谈成了《京都议定书》,2005年生效;最后到2007年如何来落实公约议定书,达成“巴厘路线图”;去年形成了哥本哈根协议。从整个的历程来看,应该说历史地见证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问题上不断加深认识,凝聚共识,深化合作的进程。”

  有的排放大户,如美国,没有参加《京都议定书》怎么办呢?苏伟说,没有参加《京都议定书》没有关系,可以在公约下承担在议定书缔约方承诺的减排指标,可以相比较的、具有可比性的减排的义务,作为非《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的缔约方,也要作出减排的承诺。

  关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解振华说,按照公约和议定书、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和《哥本哈根协议》的共识,发达国家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应该为历史的责任承担自己相应的义务,这一点在应对气候变化当中是必须要坚持的。发达国家历史排放多,现在的人均排放还相当大,应该率先采取减缓的行动,在这一点上,我们希望发达国家起领导的作用。对中国来说,我们应该在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地采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各国应该同舟共济、各尽所能、共同努力、加强合作,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整个进程。

  解振华认为,气候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发展问题,各国都有自己的国情,可能都有一些困难。但是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各个国家不能因为自己国内政治上、经济上的原因,而推迟和阻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中国还是希望各方能够携起手来,克服各自的困难,共同努力,按照各自的国情和责任,来尽可能的采取积极的行动。

  至于发达国家应该减多少的问题,解振华说,按照IPCC的建议,应该到202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5%-40%,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希望发达国家减排40%以上,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展中国家的优先任务是发展,在发展的同时,要采取积极的减缓行动和措施。也就是说,允许有一个合理的增长,但是应在得到资金技术的支持之下,采取积极行动。

  达到全球的峰值要靠发达国家率先减排,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现在就开始采取一些措施。中国不像发达国家那样,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当中无约束的排放,而是尽可能作出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增长的速度,争取尽早达到排放峰值。

  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这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手段。前面所说《年度报告》认为,应当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消除贫困和保护气候,实现发展和应对气候的双赢,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

  关于统筹协调和平行推进减缓、适应、资金和技术等问题

  中方认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同等重要,不能偏废。减缓对发展中国家尤其重要。资金和技术是实现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手段,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分的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是发展中国家得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根本保证。

  针对这个问题,苏伟说,这次坎昆会议要明确有关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包括支持发展中国家适应活动的相关安排,不见得是最终形成一个新的协议,但是要就有关的问题作出原则性的、框架性的安排,这也是坎昆会议应当取得进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苏伟认为,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挑战,需要各国共同采取行动和措施,尽管这个问题是发达国家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但是它造成的后果,对于所有国家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发展中国家也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能够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过程当中,尽可能采取力所能及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当然,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都明确规定了,发达国家有责任,也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转让等等方面的支持,这也是现在谈判的一个基础。

  关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问题

  温家宝总理在国际场合讲明了中国的理由。但一些国家老是拿中国的发展速度和GDP来说事,其目的是希望中国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对此,解振华说,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GDP只有3700多美金,在世界的排序还在100位左右,按照联合国贫困标准,我们还有1.5亿人处在贫困线标准以下。中国需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还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还要提高国家适应能力,应该说面临着既要发展又要保护环境、还要应对气候变化的非常繁重的任务。

  按照气候变化国际公约的要求,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资金技术支持的情况下,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采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中国是在没有得到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支持情况下,利用本国的资源,自主、自愿的进行减排,这表明了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的重视,也是我们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所作出的贡献。

  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定位,并不影响我们节能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所作的努力。去年哥本哈根会议前,中国公布了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所占一次能源当中比重达到15%,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的指标;也公布了我们的行动方案。但要实现这个目标,确实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解振华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既要发展,又要减排,只能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这一点已经在中国十七届五中全会得以确定。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就要转变发展方式,要调整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做到既发展经济,又能够积极的应对气候变化。解振华说,在国家“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和将来“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当中,都可以体现绿色经济、低碳发展的总体战略,现在国家已经确定在五省、八市进行低碳发展的试点。

  解振华认定,国家还会出台相配套的鼓励性的经济政策,配以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并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支持和社会参与,提高全民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促进生活方式、消费模式转变。通过这些措施,来确保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降低的目标。(中国外文局坎昆气候会议报道组策划 今日中国杂志社唐书彪 发自墨西哥坎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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