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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昆会议发达国家不愿承担应有责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瞭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4 17:54:3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即使缺少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至少也应为各国在2011年的气候变化南非会议上作出“重要决定”铺好路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与哥本哈根会议的“吵吵会”截然不同,坎昆会议看起来更为低调。11月29日至12月10日,来自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以及非政府组织代表,正在就气候变化问题在墨西哥坎昆展开磋商。

  由于哥本哈根会议惨淡收场,各方并不期望在此次会议上能达成实质性的协议。再加上部分国家在会议期间的阻碍性言论为会议蒙上了阴影,坎昆会议的前景越加不明朗。

  鉴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有观察家认为,如果此次坎昆会议再无成效,整个国际社会将在气候问题上变得被动。

  坎昆会议召开前,联合国举行了多场预备会议,为坎昆会议协调立场,尤其是多国政府在天津举行的有关会议上扩大了共识,因此坎昆会议也有望在一些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此时,多方观点希望,坎昆会议即使缺少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但至少应为各国在2011年的气候变化南非会议上作出“重要决定”铺好路。在相对局促的环境下取得一项受益面尽可能大的成果,是现阶段对整个气候问题发展最有利的结果。

  要害在于,发达国家应当切实承担自己的责任。目前,一些国家企图放弃双轨制的行为将会使气候变化谈判陷入僵局。

  发达国家不肯承担应有责任

  坎昆会议从一开始就注定一路坎坷,不少难题都有待解决。分析人士认为,会上的博弈还是围绕两个问题展开。

  一是对《京都议定书》的地位认定问题。发展中国家坚持认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和行动指南,国际社会对2012年以后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应在上述两个文件的框架内进行。发达国家则试图拟定新协议,其真实目的就是摒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

  另一个是资金和技术问题。发展中国家认为,由于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长期排放温室气体的结果,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并以优惠方式提供低碳技术。在这些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存在分歧。

  尽管会前有关国家的立场出现了一丝松动,但这并没有给谈判带来大的曙光。如美国就表示,如果各方能够“走对路”,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国际社会就能开始启动绿色基金,创设新的技术转让机制,执行减排任务,设立一个透明、可信的系统,并在适应气候变化和森林保护等方面取得真实进展。欧盟也曾表示,愿意考虑《京都议定书》第二期承诺的减排问题。

  然而,这些都只是谈判的筹码,在谈判的主张上并无实质性变化。

  有参会国主谈判人说,发展中国家中存在共识,希望《京都议定书》有第二阶段的承诺,但是目前不具备政治条件正式扩展《京都议定书》,而是“缔约方仅有更新这一协议努力的意向”。

  坎昆会议上,日本代表团连续公开发表终结《京都议定书》的言论,更是招致与会各方的抨击。

  大会期间,日本谈判代表已多次在各种场合公开表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日本都绝对不会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二阶段承诺任何减排目标。”在11月30日举行的全会上,日本代表团再度表示,坎昆会议“应追求一个单一的法律协议”,仅强调“长期合作行动”工作组的谈判而放弃“京都议定书”工作组的谈判,公开宣扬扼杀《京都议定书》。

  日本的言论激起广大发展中国家和非政府组织的强烈反应。“77国集团和中国”发言人、也门大使阿卜杜拉·阿萨德在大会上多次直言反击,延续《京都议定书》是此前谈判的“既有决议”,在第一承诺期后的任何空档期将产生“严重的后果”,不仅损及谈判进程、气候金融市场,更将危及“地球母亲”。

  参加坎昆大会的非政府组织评选的“每日化石奖”,也毫无争议地颁发给了日本代表团,这一“奖项”每天颁发给阻碍谈判进程最大的“绊脚石”。

  在大会现场的“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经理杨爱伦也向新华社记者表示,“日本是《京都议定书》的诞生国,如今却坚决地反对议定书的延续,这种具有破坏性的谈判立场为坎昆大会蒙上了阴影”,“日本以美国的减排不力作借口,希望能逃避其自己的减排义务,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阻碍不止于此,有西方国家追随美国的步调,在签署和批准了《京都议定书》后,又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主要目标。对内的减排指标也自行打折。

  而有些国家承诺的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快速启动资金也尚未筹足,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资金问题上也没有太大进展。

  “铺路”的会议

  由于长期分歧难于弥合,且出现了部分国家消极应付的状况,国际社会对坎昆会议只能寄予保守的期望。

  一是能在资金、技术、适应、森林等方面取得较多共识;二是在分歧较小的问题上达成平衡的一揽子协议;三是在分歧较大的问题上缩小分歧;四是为2011年南非气候变化会议奠定良好的基础。

  有专家评论说,坎昆会议可能并不能达成一份替代《京都议定书》的协议,但有望在资金援助、技术支持、森林保护等方面有所突破,同时这次会议将为2011年在南非举行的下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打下基础。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也于近日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坎昆会议有可能达成某项协议,其中可能包括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转让、森林保护,以及建立一个新的基金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等内容。

  也因此,有观点认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坎昆担负着承上启下的使命。对于坎昆会议的“铺路”作用,多个国家的参会代表团负责人都给出了类似的预判。

  东道主墨西哥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在坎昆会议上达成能替代《京都议定书》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条件不成熟”,坎昆会议的成果将为在2011年各方作出“重要决定”铺路。

  不过,有谈判代表表示,即使缺少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各国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不能够再停滞,气候变化的迫切形势需要大家行动起来去应对。

  对于在此前作出了减排目标的国家来说,坎昆会议显得十分重要。印度尼西亚就希望在坎昆会议上与一些国家达成双边合作,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获得他们的支持,使政府能够顺利完成减排目标。

  对于气候变化和坎昆会议,中国高度重视,派出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为代表团团长的近70人的代表团参会。

  参会前,解振华在一次新闻发布上表示,中方认为,坎昆会议应坚持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落实哥本哈根协议的政治共识,特别应在广大发展中国家最为关注的资金和技术转让问题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为在明年的南非会议上最终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果奠定基础。

  中国希望取得平衡进展

  中国政府代表团副团长、首席谈判代表苏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希望坎昆会议能够就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资金和技术四个关键问题取得平衡的进展。

  苏伟明确指出,坎昆会议应明确关于发达国家《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量化减排指标”,“这是坎昆会议能不能迈出有意义一步的重要因素。”

  苏伟说,希望发达国家能够切实承担起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气候问题主要还是发达国家在200年工业化发展过程当中,无约束的排放造成的,他们应当为此承担主要的责任。但不排除所有国家都会受到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都有责任来共同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中国向全球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还一直致力于加强与世界各国合作,为争取坎昆会议取得成功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在坎昆会议召开前,中国分别在北京和天津召开了“绿色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会议”和“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天津会议”,这些都表明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和诚意。

  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了节能减排而放缓经济增长速度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12月1日,中国政府代表团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坎昆会议上举行了联合边会。苏伟用大量的数字诠释了中国在此方面的努力和决心。会上,联合国驻华系统协调员兼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罗黛琳说,中国将气候变化纳入了自己的发展议程,欲打造一个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她还表示,中国在提高能效与节能上树起了严格的目标,这对碳排放是一个直接的冲击。

  坎昆会议期间,一些国际组织在赞扬中国减排成就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中国在发展绿色科技等方面遇到的现实困难。世界自然基金会有关专家表示,世界自然基金会此前在环保减排方面对中国提出过批评,但现在其认为没有理由指责中国。其表示,“作为一个非政府组织,我们看到了中国所作的贡献,尤其是在国内环保立法上作出的努力”。

  无论是绿色和平组织还是世界自然基金会有关专家都表示,中国是在可再生能源上投入最多的国家之一,但中国依然是个发展中国家,在节能减排的资金和技术上需要发达国家支持。□

  (本文执笔:王仁贵参与采写:刘莉莉刘健王玉珏郇公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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