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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次进行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和问责制 |
作者:单憬岗 文章来源:海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7 11:46:0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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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6日讯(记者单憬岗侯小健通讯员陈强林)今天上午,省生态办召开“2010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评审会”,对全省18个市县开展2010年度生态省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这是海南建设生态省11年来,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需要,第一次实行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和问责制度。 根据《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次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市(县)组织体系建设、生态市(县)建设规划、计划制定实施、生态省建设效果和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同时作为其奖励问责、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市县,将由省政府通报表扬,并在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在申请国家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市县,将由省政府通报批评,并对市县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省生态办负责人说,今后省政府将每年对全省各市县开展生态省建设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和问责,推进实现海南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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