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近日与广东海洋与渔业局在省环保厅签署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工作机制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清表示,此次签署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工作机制的协议,是双方多年来共同努力取得的积极成果。
广东是海洋大省,拥有全国最长的大陆海岸线和广阔的海域空间。近年来,省环境保护厅按照“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的原则,加强与省海洋与渔业局及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以陆源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有效削减入海污染负荷,推进重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据介绍,下阶段广东省在海洋环保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以陆源污染控制为重点,大力加强海洋环保工作。积极推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强化以珠江流域为重点的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逐步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深化城镇河涌综合整治,巩固内河涌整治效果,基本消除流经城市主要河段黑臭现象。抓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动海洋环保工作发展。加强全省海洋环境监测、评价、科研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对污水直接排海的重点企业,逐步推进在线监测工作,大力防范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抓海洋环保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与有关部门合作机制。以环保与海洋部门《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工作机制的协议》为抓手,探索建立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协调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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