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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超4万平方公里
作者:柳德新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2 8:59:0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3月1日讯(记者 柳德新)今天起施行的新《水土保持法》,提出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纳入国家建立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我省今天召开的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议透露,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0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9%。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后,有望遏制水土流失加剧之势。

  由于降水量大而且集中、地形地质土壤条件复杂,我省水土流失形式多样、分布广泛。加之超强度、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活动,水土流失的影响和危害还有进一步扩大的危险。新《水土保持法》明确了地方政府的水土保持法定责任,提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制度等。

  据悉,“十二五”期间,国家对水土保持的投入将有较大幅度增长,湖南规划投资规模达40多亿元。我省正努力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水土保持投入体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实行股份合作、拍卖“四荒”使用权等多种形式,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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