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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607.1万亩公益林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作者:赵倩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6 16:37:5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银川3月6日电(记者赵倩)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获悉,截至目前,宁夏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制度的公益林面积已达607.1万亩,其中纳入国家级541.1万亩,地方级66万亩。

    据了解,宁夏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制度,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区域范围包括黄河干流、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方补偿区域范围为贺兰山东麓洪积扇、中部干旱地区、六盘山外围土石山区等区域。

    宁夏生态林业基金管理站副主任殷月文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让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变得“有偿”,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相应的利益,更好地调动了他们管护和经营的积极性。

    同时,宁夏还鼓励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比如我们会给一些国有林场护林员额外的经济补贴,用于购买鸡仔、果苗等,让他们在林下发展多种经营的同时,也能更好地爱护和经营林地。”殷月文说。

    宁夏绝大部分土地分属干旱半干旱地区,三面环沙,是我国土地荒漠化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目前,宁夏共有生态公益林面积2903.9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面积1547.8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51.25%;地方公益林面积1356.1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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