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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建设七大体系,保护湿地生态
作者:边巴次仁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15 9:37:1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据新华社拉萨3月14日电(记者边巴次仁)一项旨在依法保护西藏湿地生态资源、建立湿地资源档案、禁止破坏湿地资源等内含38条内容的湿地保护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在西藏实施。这标志着西藏成为我国首批依法保护湿地资源的省区,对拥有全国最大湿地面积的西藏依法保护区内湿地资源意义非凡。

  保护湿地资源是西藏保护其脆弱生态环境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多年来,西藏积极保护森林、草地、江河湖水、生物多样性等环境资源,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等生态建设工程,使西藏生态环境得到妥善保护。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局获悉,5年来,国家对西藏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资金投入达2.7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4倍多。通过种种措施,目前使西藏8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栖息地、156万公顷的原始森林、150万公顷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90%以上的自然湿地及其生态系统基本保持着原生状态。

  而在过去5年里,根据环保部门的统计,西藏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资金达到101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多。

  为继续保护西藏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张永泽说:“未来20年,西藏将着力开展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环境质量保障体系、人居环境体系、生态文化体系、能力保障体系七大体系建设,力争保障西藏生态环境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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