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复函重庆市政府,同意将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作为国家级试点工作。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以来,重庆市共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14次,成交总额为200.75万元。
复函中要求,试点工作要以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前提,以建立充分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和经济价值的环境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以促进污染减排、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通过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分配办法和排放权使用方式,建立健全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实现排放权交易由行政无偿取得转变为市场方式有偿占有,推进形成既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又能充分反映污染防治形势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
重庆市将在进行市级试点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实施《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进行的14次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中,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占了两次,成交价格分别为1.02万元/吨和0.9万元/吨,成交量156吨,成交金额为140.64万元;化学需氧量排放权交易了12次,成交价格从0.7万元/吨~10.15万元/吨不等,总成交量40吨,累计成交金额为60.11万元;两类排放权交易成交总额为200.75万元。
据了解,化学需氧量的交易价格起伏较大是目前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原因一方面是单次成交量不大,大部分只有1吨或者2吨;另一方面是排放权交易工作才刚刚启动,企业对电子竞价的了解不够,竞价时心态不稳,容易出现急躁情绪,盲目竞价导致成交价格偏高。针对上述情况,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中心采取加大排污指标储备管理工作的方式,确保挂牌转让量大于购买量。同时,增加电子竞价会的频率和次数,只要有两家满足交易条件的购买方,就立即安排竞价。并尽可能多的告知企业有关电子竞价的一些基本常识,建议要理性竞价。采取上述措施后的几场交易中,成交价格逐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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