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
作者:吴晶晶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29 7:54:2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北京3月28日电(记者吴晶晶)记者28日从环境保护部等九部门联合召开的2011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加强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指出,当前我国总体环境形势不容乐观,重金属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治污减排的压力有增无减,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继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的任务更加繁重。

    据介绍,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将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进水浓度高、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重点加强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严厉查处违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继续加强电力和钢铁企业监管,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旁路铅封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介绍,2010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0278件,挂牌督办1980件,其中取缔关闭企业931家,停产整治企业815家,限期治理企业678家。环保部对461家制浆造纸企业进行督察,对5个地区和9家造纸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各地对纳入日常监管的2461座各类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各地共检查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较为突出的钢铁、水泥等企业4838家,对359家超标、超总量的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有效保障了“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此外,相关部门对2009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发现的2441件环境违法问题开展了后督察,有效防止了污染反弹。其中环保部对2009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查处57家二氧化硫超标排放企业、74家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企业、19家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和136家其他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