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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鹰:我国今年将在200个县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
作者:江国成 杨跃萍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18 10:24:2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社昆明4月15日电(记者江国成、杨跃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15日说,为保护长江、珠江中上游生态环境,促进岩溶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国石漠化综合治理由为期3年的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项目重点扶持的范围从100个县扩大到200个县。

  杜鹰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举行的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次省部联席会暨现场会上说,三年来,国家已累计安排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2亿元。100个试点县整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沼气建设、农村饮用水等工程中央资金166亿元。试点工程区通过新增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小型水利设施等多项工程建设,植被盖度和物种多样性呈上升趋势,土壤侵蚀量有所降低,水土流失量减少,土地生产力有所提高,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他说,我国石漠化治理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至少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尽管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石漠化治理工程建设还存在地区、治理措施不平衡,工程建设科技含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石漠化治理不仅事关项目实施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的脱贫致富,也关系到长江、珠江下游地区的水土保持。

  目前,我国451个县(市、区)拥有岩溶地貌,岩溶区土地面积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11%,人口为全国人口总数的16.5%。列入200个石漠化治理重点县的地区地处长江、珠江中上游,涉及贵州、云南、广西、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和广东8省区市,是我国贫困人口最多、经济发展最不发达的地区之一。

  杜鹰要求200个石漠化重点治理县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继续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石漠化治理原则,不断增强资金投入和科技投入,加强科学治理力度。

  石漠化是一种岩石裸露、具有类似荒漠的土地退化过程,主要由石灰岩岩溶山区脆弱的生态系统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而形成。石漠化会导致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等问题。

  2008年,国务院批复《全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决定在石漠化严重的8省(区、市)的100个县启动实施为期三年的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了包括农业部、林业局、水利部等多部门参加的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部际协调机制。

  三年来,有关试点地区统筹考虑林业、水利、农业、人口、能源、教育等多个领域,综合施策,探索了将石漠化治理与脱贫致富相结合的产业化发展道路,探索出林业生态产业、立体农业、畜牧养殖业、生态旅游四类、多种产业发展典型。一些项目区发展核桃、花椒、油茶等经济价值高的林果生产,既增加了林草植被,又增强了石漠化地区群众的增收致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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