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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三大区护“黄三角”生态
作者:于潇潇  文章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21 11:57:3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划分三大区护“黄三角”生态(图)


  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于潇潇)20日,记者了解到,日前,潍坊市出台了《潍坊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控制功能区划》,将潍坊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控制开发区、集约开发区三大不同的生态功能区,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

  潍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包括寿光市、昌邑市、寒亭区及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陆域面积503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40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40公里,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区位优势,但也存在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不足等问题。

  《潍坊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控制功能区划》,将潍坊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控制开发区、集约开发区三大不同的生态功能区。其中,核心保护区将水源地、种质资源保护区、河流、森林、湿地都划入其中,面积约占高效生态经济区区域总面积的14%,在核心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一切以保护自然生态功能为中心。

  控制开发区总面积372563公顷,约占高效生态经济区陆域面积的74.0%。对该区内所有新上项目,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前,必须首先进行污染物总量确认,无论哪个行业,在污染物没有减排的情况下,不能新上有污染产生的项目。对完不成年度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不审批其新、扩、改建项目。

  高效生态经济区集约开发区以特色产业聚集区为主,根据各个园区经济规模、开放水平、效益贡献、投资强度、产业结构、产排污情况以及发展潜力将集约开发区进一步划分为一类集约项目园区、二类集约项目园区和三类集约项目园区,按照“鼓励扶持一类园区、培育壮大二类园区、改造提升三类园区”的原则对集约开发区实行分类管理。2015年全区力争95%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全区力争98%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潍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次划分不同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制定生态环境控制方案,从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确保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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