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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入国家决策“主流” |
作者:李禾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4 8:01:5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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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禾)记者从4月20日召开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和行动框架——机构加强与能力建设优先项目》启动研讨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将在我国社会经济部门的计划和投资决策中受到重视,逐步“主流化”,并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保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了一定进展。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0—2030)》,我国划分了35个优先保护区域,确定了10个优先保护领域和30个具体行动。国务院批准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先、重点、限制和禁止开发4类区域,并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云贵高原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和大江大河重要水系等关系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的生态系统划定为限制开发的生态地区;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划定为禁止开发的生态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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