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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试行版”公布 |
作者:记者王海坤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6 12:28:4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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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海坤沈阳报道 为让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干净的水,更好的贴近并融入自然,近日在沈阳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开幕式上,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公布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试行版”。 据悉,此次“森林城市”试行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十项“综合指标”:一、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森林建设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二、以水网化和林网化作为城市森林建设理念,布局合理、功能健全,道路、农田、水系均实现林网化;三、通过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林木为主体的绿地,南方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北方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6%以上,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四、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生态效益良好;五、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达到一定厚度,绿化效果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六、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齐全,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七、城市森林和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管理科学、规范、及时,建有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八、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能充分体现城市文化底蕴,反映当地历史、地域和民族等特色;九、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效果;十、森林城市绿化数据指标应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标准。此外,“试行版”评价指标对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和古树名木保护也做了适当要求。 据了解,此次论坛的承办方沈阳市,过去5年间在森林建设领域投入资金55个亿,目前已成为全国“森林城市”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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