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美最高法院裁决确认温室气体监管权归环保署
作者:任海军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6/21 9:16:3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华盛顿6月20日电(记者任海军)美国最高法院20日公布一项裁决,驳回了美国6个州针对5家能源公司发起的有关温室气体排放的诉讼,并再次确认美国环保署拥有温室气体排放监管权。

  这场诉讼起源于2004年,当时加利福尼亚、纽约等6个州起诉美国电力公司、杜克能源公司、国有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等5家公司,称这5家公司排放的温室气体导致气候变化,损害了本州居民的健康,希望法院能发出指令,要求它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据悉,上述5家公司所属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美国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10%。

  此前,一家上诉法院已裁决5家能源公司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最高法院9名法官20日则一致同意推翻该上诉法院的判决,并支持被告律师的主张,即温室气体排放监管权应由环保署行使,法院不应越权。

  最高法院法官露丝·巴德·金斯伯格在结案陈词中表示,环保署目前正在考虑是否对燃煤发电厂设定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如果原告对环保署的决定不满意,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让法院评估环保署的决定是否符合《洁净空气法》的精神,但在此之前,法院系统不宜介入。

  当天的裁决被认为是自2007年以来,美国最高法院在温室气体领域作出的最重要判例。2007年4月,美国最高法院曾在一项裁决中授权环保署根据《洁净空气法》监管温室气体排放,但在此之前必须确定温室气体排放是否危害公众健康和福祉。

  美国环保署2009年12月7日公布最终决定称,该署已确定温室气体对美国公众的健康和福祉构成威胁,需要对其排放进行管理。决定中所指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六氟化硫、氢氟碳化物和全氟化碳。不过,由于美国国会中共和党人的反对,美国环保署尚未出台措施限制发电厂排放温室气体。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