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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功能区划定纳污“红线”
作者:李莉等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2 19:03:2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李莉 记者 闫艳 高杰 南京报道 江苏省政府日前在《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上批复,明确了2020年和2030年全省水资源综合利用目标: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90立方米以下,比目前降低51%以上;到203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54立方米以下,比2020年再降低40%以上。


  江苏省政府批复要求,全省各地要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使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590亿立方米以内;全省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90立方米以下,比目前降低51%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54提高到0.62;供水水源地及其骨干输水河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河网水质基本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高峰力争控制在600亿立方米左右;全省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54立方米以下,比2020年再降低40%以上;所有功能区达到规划功能目标,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纳污能力范围内,湖库富营养化程度明显好转,水生态环境呈良性发展。


  江苏省政府还要求,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规划》要求,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完善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加快制订全省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建立健全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制度,有效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态;严格规范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调控能力;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水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江苏省政府强调,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河湖生态修复。强化水功能区管理,根据纳污总量控制意见,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量;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入河湖污染物总考核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切实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力度,加快重点河湖水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清水通道工程建设,提高河湖水环境承载能力,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保证跨流域安全调水。合理调整经济结构与产业布局,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强化公共用水管理,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加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与回用力度,促进城乡居民生活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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