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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加快推进造林树种多样化 重要生态区严禁种桉树 |
作者:薛辉 赵倩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9 8:41:3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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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19日讯(记者 薛辉 实习生 赵倩云)福建将严禁重要生态区域种植桉树,并加快推进福建实现造林树种的多样化。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限制桉树人工林发展的通知》。 据悉,目前全省桉树已发展到350万亩,但由于一些地方缺乏科学经营,出现不少问题,主要是:在气候不适宜的闽西北和高海拔地区种植桉树,多次受冻造成经济和生态双重损失;在部分水源涵养地种植桉树,过分施肥和喷洒农药,给饮用水安全留下隐患;大面积种植尾巨桉、巨尾桉、巨桉、邓恩桉等少量几个无性系树种(品种)纯林,降低了桉树抗病、抗虫能力,也降低了林分的生态功能;一味地追求短轮伐期,采用萌芽更新方式,造成地力消耗严重。 鼓励择伐桉树林 根据通知,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业主科学经营现有适生区桉树人工林,使之既不对地力和生态造成破坏,又能满足林产工业不断增长的木材需求。鼓励培育大径级桉树用材林。对桉树现有林进行适度间伐,延长目的树采伐年龄,培育适于实木家具等用途的大径材。 对于现有生长较好的桉树人工林,鼓励实行择伐,择伐指标单列安排。择伐后进行套种珍贵树种或乡土阔叶树种等。 原则上不再新种桉树人工林 据介绍,经专家论证和多年种植实践证明,目前福建选用的桉树树种,只能在福建南亚热带海拔300米以下的局部区域种植。为此,各地原则上不再新种桉树人工林。如确需在适宜地区新种植桉树,则不得营造大面积纯林,必须营造混交林,提倡培育复层林,且要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严禁在重要生态区域种植桉树。根据生态优先的原则,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地上新种桉树,严禁在闽江、汀江、九龙江、晋江、龙江、敖江、木兰溪、交溪干流两岸及其一级支流两岸、水库周边、饮水源区和其他生态脆弱地区新种桉树人工林。林业部门要加强对这些区域造林的监管,凡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新种桉树人工林的,不予办理林木采伐证。 多种速生珍贵树种将替代桉树 据悉,福建植物种类丰富,红锥、拟赤杨、闽粤栲、乳源木莲、香樟、楠木、檫树、福建柏、马褂木、油桐、千年桐等乡土、珍贵树种可用于替代桉树,引种驯化成功并在林业生产上推广应用的还有南方松类、相思类、火力楠、降香黄檀、桃花心木等速生珍贵树种。福建将进一步实现造林树种的多样化,保障企业原料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各地应加快桉树替换树种造林。 优惠政策推动造林树种珍贵化 据悉,福建将推出优惠政策推动造林树种乡土化、珍贵化和多样化。据介绍,由于各树种对气候、土壤条件的要求和适应性不同,替代树种也应有区域的差异。在现有的树种条件下,中亚热带地区可以用杉木、马尾松、红锥、香樟、楠木、马褂木、福建柏等乡土、珍贵树种来替代桉树;南亚热带区域尤其是漳州地区海拔500米以下可以大力推广马占相思、卷荚相思、厚荚相思替代桉树。 对营造以上树种的,各地要在项目申报、林地规划、种苗、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大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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