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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力促“绿色湖南”
作者:柳德新 王德胜 …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8/29 7:48:24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王德胜 尹黎明)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力促“绿色湖南”建设。省水利厅今天透露,“十一五”期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50平方公里,长期以来我省水土流失持续加剧的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省水利厅厅长戴军勇介绍,水土保持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命线。水土流失与灾害、贫困相生相伴:易发泥石流,损毁房屋、破坏耕地;生态失调,旱涝灾害频繁;淤积水库,堵塞河道;削减地力,加剧干旱和沙漠化等。

  国务院明确“水土保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水土保持法》,明确了地方政府的水土保持法定责任,提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制度等。“十一五”期间,我省坚持和落实水土保持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通过强化执法,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在人口密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紧迫的区域,按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的技术路线,加强以水土保持工程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在地广人稀、水土流失相对较轻的地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封育保护、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来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建立全省性、多层次水土流失监测网络,监测、预报水土流失状况。

  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段炼中透露,“十二五”期间,我省规划投入20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平方公里,确保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为此,全省将实施水土保持“奠基工程”:抓国策宣传和普法教育,提升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抓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预防监督、依法行政能力;抓机制创新和政策落实,加大水土保持投入力度;抓规划立项,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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