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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绿线划定成果公示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深圳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20 8:48:0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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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绿线划定成果公示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背景 深圳市高度重视生态、绿地系统布局与规划,先后编制和制定了《深圳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绿道网专项规划》等指导生态、绿地系统实施建设的各类专项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对城市绿地系统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城市绿化的目标和总体布局提出了明确的指引,并对各个分区的绿地总体布局提出明确要求。 近两年来,随着法定图则大会战接近尾声,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外地区基本实现法定图则全覆盖,各类绿地的具体用地界线均在空间上得到明确界定。 为全面提升我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迎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检查和验收,把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现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要求,对现有各层次规划成果进行统筹整合,划定城市绿线范围,提出实施与管理要求。 ![]() 绿线划定说明摘要 一、划定对象 深圳市城市绿线,是指深圳行政辖区范围内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五大类。其中,附属绿地不进行边界控制,而实行性质控制和指标控制,即实行与用地性质相对应的绿地率控制。 二、划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3、《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4、《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2002) 6、《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号 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8、《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9、《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及管理规定》 10、《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11、《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送审稿) 12、《深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 13、深圳市组团分区规划(12项) 14、深圳市法定图则(含已编及在编,228项) 三、绿线概况 全市城市绿地面积总计1214.95平方公里,全市规划绿地率为62.22%。其中,公园绿地184.37平方公里,占15.17%;生产绿地16.88平方公里,占1.39%;防护绿地52.56平方公里,占4.33%;其他绿地703.08平方公里,占57.87%;附属绿地258.07平方公里,占21.24%,附属绿地按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只进行性质和指标的控制。 四、实施与管理 绿线范围建设活动管理严格遵守《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不得改作他用。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五、绿线的调整 城市绿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以及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绿线的,应当依法定程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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