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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建设遵循六原则 避免泛滥化和随意化
作者:孙洪磊 毛振华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25 0:25:3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生态城”概念正在被滥用

  新华网天津9月24日电(记者 孙洪磊、毛振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24日在天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天津滨海)国际生态城市论坛上说,“生态城”概念近几年来被滥用,很多地区开发了大量运营成本过高、老百姓不愿居住的“野鸡生态城”。我国生态城市的建设应遵循六条原则,避免泛滥化和随意化。

  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截至2011年初,我国城市化率已经达到47.5%。预计到“十二五”末,这一比例将超过51%。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生态城”成为流行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秘书长魏建国说,目前我国提出以生态城市和低碳城市为发展目标的地一级城市已经达到259个,占相关城市的比例达到90.2%。

  仇保兴说,“生态城”的理念应是城市与自然共生、与传统文化共生。但目前在建的很多所谓生态城建设在生态敏感区,不仅破坏了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物种保护,而且居住地距离工作地方很远,造成了大量的中转式交通,配套生活环境也不好。

  仇保兴说,国内一些生态城缺乏对本地性需求和本地化文化特征的了解,在房地产开发中盲目地引进国外模式,想当然地把不符合当地人的爱好、风俗、习惯的生态方式强行植入,最终导致失败。如一个国际组织在北方某省份援建一个生态城项目,虽然舆论炒得很热,但当地农民无法接受项目的建筑风格和居住方式,不愿意搬迁到项目区,结果几年下来房子已经非常破烂,屋里长满了草,一副“草木生态”的样子。

  仇保兴认为,“生态城市”应遵循六条原则,即用地模式必须紧凑,每平方公里至少应有一万人居住,避免城市发展“摊大饼”;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必须要达到整个能耗的20%以上;绿色建筑要在所有建筑种类占比大于80%;生物多样性;绿色交通优先,步行、自行车及公共交通的比例大于65%;拒绝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工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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