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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生态文明
作者:杨正林  文章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17 9:44:5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2010年9月,尼木县吞巴乡吞达村通过自治区级生态村考核专家组的验收,成为拉萨市第一个自治区级生态村。截至今年10月10日,拉萨市已建立自然保护区及生态功能保护区2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和重要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19个……

  近年来,拉萨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已在保护区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治区级生态村建设、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项目和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让蓝天碧水永驻高原。

  建立保护区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城市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必须精心规划,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谋求人类、自然、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让拉萨永远成为世人心目中的一片‘净土’。” 这是拉萨市委、市政府的一致共识。

  基于这一共识,近年来,拉萨市对建立的19个市级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了专项保护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保护项目,以加强保护区的建设。其中,《拉萨周边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项目》是《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子项目之一,项目内容涵盖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管理分局(分站)、保护区围栏、界碑、界桩、水源补给工程、治沙工程及宣传培训等。

  《拉萨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项目》是国务院批准的《“十二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中安排的重要项目之一,项目涉及拉萨地区和那曲地区,分两期实施。为此,拉萨市编制了《拉萨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内容包括生态监管能力建设、生态保护建设及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等。

  为更好地保护“城市之肺”拉鲁湿地,拉萨市分步实施一、二期建设工程,总投资1.52亿元,实施北干渠整治引水工程7.22公里、湿地通视围墙18.577公里、沉砂池1座、观景台及生态补水管网等项目,解决了湿地现有面积的全部灌溉问题,解决了湿地内蓄水、防洪问题。

  划定禁采区

  强化城市周边生态保护

  为解决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拉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拉萨市禁止探矿、采矿,规范采石、采沙的决定》、《关于拉萨禁止探矿、采矿,规范采石、采沙的通告》,主要对城市周边、公路沿线、旅游景点等采石、采沙场进行了规范。

 为保护城市周边山体生态环境和城市自然景观,拉萨市在规划控制区约200平方公里范围内,禁止探矿、采矿,并对采石、采沙行为进行规范。通过禁采区的划定,拉萨城市周边探矿、采矿和非法采石、采沙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全面禁止采选黑砂(铁矿)行为。拉萨市的采选黑砂主要集中在曲水县、尼木县境内,共计28家。根据《关于全面禁止采选黑砂(铁矿)行为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拉萨市环保部门关闭了所有采选黑砂场(点),并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截至目前,未发现有采选黑砂等违法行为。

  建设新农村

  实施乡村环境整治项目

  为建设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年来,拉萨市共安排25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入资金2044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工程和修建公共厕所,开采资源活动中遗留的迹地生态环境恢复、河道两岸环境整治等。

  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及其国家办公室支持机构(COSU)的指导下,拉萨市首次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委员会,指导和协调拉萨市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编制完成《拉萨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建立生态保护中心,开通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站,建立了拉萨市首个生物多样性数据库,编制完成了《拉萨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与生态补偿机制报告》,完成日措湿地社会经济和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有力地保护了拉萨市乡村良好的生态环境。

  同时,按照建设青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拉萨市沿青藏公路、川藏公路、拉贡公路、拉林公路和青藏铁路建设绿色通道,实施南北山生态保护和绿化恢复工程,大力实施封山育林措施,在城市周边和市域范围内建设起系统的防护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在市区内建造众多公园、游园、街旁绿地,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和城市独有的自然、文化风貌,城市防风减灾、吸尘降温、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净化大气等生态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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