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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20多个 村(社区)申报 生态示范村
作者:欧雅琴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19 8:35:5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雅琴)根据环保部要求,国家生态市建设应有80%的县达到生态县的建设标准,目前,东莞市有包括南城周溪、大岭山杨屋、黄江宝山等120多个村(社区)进行了生态示范村(社区)申报,考核验收工作已全面启动,环保局将在11月初进行现场考核。

  根据环境部要求,2012年起,国家生态市建设应有80%的县达到生态县的建设标准,国家生态县应有80%的乡镇达到生态乡镇建设标准,而国家级生态乡镇应有80%的行政村达到生态村(市级以上)的建设标准。因此,创建市级生态村是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级生态镇的基础工程。为此,东莞市环保局印发了《东莞市生态示范村(社区)申报及管理办法》(试行)》和《东莞市生态示范村(社区)建设指标》。

  按照东莞市生态示范村(社区)建设指标,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村或社区不但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也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届时,市环保局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家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审核,形成审核验收意见。如获得命名的市级生态村(社区)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环保局将通报并取消其市级生态村(社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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