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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喜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作者:曾永联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20 10:02:5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南宁讯 (记者/曾永联)10月19日下午,南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0月14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决定授予南宁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据悉,目前全国仅有8个省会城市获此殊荣。

  南宁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是南宁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市”执政理念,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该市自2005年拉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序幕以来,认真编制《南宁市森林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相继出台《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见》等25份文件。市政府与各县区、各市直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从政策、措施上保障“创森”工作顺利推进,全市迅速掀起“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高潮。

  在创建工作中,南宁市大力实施5大森林工程,即城市森林工程、通道森林工程、农村森林工程、水系森林工程、生物多样性森林工程,在全市建立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面的森林体系。并形成6大特色:森林环城、风景区抱城的“森林围城”特色;绿野连八桂,林带环邕城,青山半入城,大道成森林,绿荫山山有,流水处处春的“中国绿城”特色;水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中国水城”特色;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自然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生态宜居”特色;农村人居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家园”特色;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兴林富民”特色。

  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3.6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36%,绿地率35.1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5平方米。9月底,国家森林城市考评验收组到南宁实地考评验收,该市38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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