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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专家在宁探讨气候伦理与法律
作者:何晓进等  文章来源:南京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31 8:31:4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何晓进 戈华清 贾冰 记者 唐磊) 大自然为我们留下了煤、石油、好的气候,现在人在使用、享受这些资源的时候,又能给后人留下什么呢?昨天,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国际会议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举行,来自中国、美国等国家的专家学者,就气候变化中的伦理问题与法律政策问题进行探讨。

  目前,气候问题已引起全世界的广泛关注,但在全球长期减排目标的确定和减排的责任与义务上,却存在着一定分歧。比如,有观点认为,各国按人年均排放二氧化碳2吨为标准,各自承担相关责任与义务。专家认为,这个貌似合理的标准,却有它“不公平”的一面。目前,发达国家的排放主要是较低的生活排放,他们的工业生产等“高排放”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那时几乎还没有“减排”的观念。但事实上,二氧化碳在空气中的留存却有100年左右。因此,那时的排放,同样影响着现在人乃至后人的生存空间。作为气候伦理研究的范畴,有观点认为,这些发达国家,就应当有责任为过去的排放“买单”等。

  昨天,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有关高校,以及中央编译局、中国气象局、中国社科院的专家学者,在论坛上对适应气候变化的伦理、政策与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当天,南信大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罗克伦理学研究所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商定每年联合举办“中美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国际论坛”,为中美间在气候变化政策上的相互理解,建立一个学术交流平台,为两国政府的气候变化决策制订提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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