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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涉农区县生态全都达“国标” |
作者:李海英 文章来源:沈阳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1 8:57:2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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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海英)10月30、31日,康平县、法库县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核查组的技术核查。至此,沈阳市所有涉农区县百分之百通过国家生态区县验收或技术核查,生态乡镇通过率达到87%,超额完成生态市创建中“80%的涉农区县、80%的乡镇通过率”硬指标要求,这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尚属首例。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在沈阳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后,2008年又提出了用5年时间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奋斗目标,并于当年启动了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4年中,沈阳市生态市创建工作突飞猛进,特别是在生态区县创建上连续取得重大突破:2008年10月,东陵区通过国家生态区核查,成为东北首个通过国家生态区核查的区;2009年,东陵区顺利通过环保部国家生态区的验收;2010年,东陵区、沈北新区、棋盘山开发区通过了环保部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或命名;2011年8月,于洪区、辽中县、苏家屯区通过了环保部国家生态区(县)的考核验收;2011年9月-10月,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通过了国家生态区(县)的技术核查。这不仅在东北地区省会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而且在全国省会城市生态市的创建中也名列前茅。 沈阳的生态城区创建工作也取得了突破,2009年9月,和平区在全省率先通过了生态城区验收,成为全省第一个生态城区;2010年,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浑南新区相继通过了验收,沈阳市6个中心城区全部成为生态城区。至此,沈阳涉农区县100%通过国家生态区县验收或核查;已有107个乡镇通过了全国生态乡镇的验收,生态乡镇通过率达到87%;中心城区全部成为生态城区。 目前,全市生态市创建指标达标率达到92%以上,比创建前的2007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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