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江西婺源荣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
作者:胡啸  文章来源:中广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5 11:51:2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中广网婺源11月4日消息(记者胡啸 通讯员郑清源 方海 汪青林)10月27日,江西婺源被国家环保部正式命名为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婺源是上饶市首家荣获此项殊荣的县市。江西省还有6家获得此殊荣,它们分别是芦溪县,南昌县,崇义县,大余县,新干县,吉安县。

  自2002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列为全国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以来,婺源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紧密围绕“建中国最美乡村、创世界文化生态大公园”目标,把“生态立县”作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全力推进,通过组织实施了绿化美化、能源替代、水体保护、环境整治“四大工程”,不断完善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立足本县实际,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和新型工业,建设了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形成了较具规模的生态经济产业结构。过几年的不懈努力,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据了解,继2006年江湾镇荣获全省首家“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两年后,成功创评为首届江西十佳绿色生态县。目前该县共拥有4个国家级、13个省级生态乡镇和9个省级级生态村,81.25%的乡镇获省级生态乡镇命名,生态创建成绩名列全省前茅,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