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辽宁立法首次提出 “绿线”概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 11:41:44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用地“红线”大家已经耳熟能详,如今“绿线”又成行政新词。日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草案)》,草案中提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城镇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绿地系统规定,确定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简称‘绿线’),并向社会公布。”其中“绿线”一词备受关注。据悉,在生态环境、居住环境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绿线”一词正式写入地方性法规,尚属首次。(据新华社)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