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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强外省市转入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 |
作者:闫平善 孔令彬 文章来源:北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1 20:46:1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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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步伐,本市将加强外省市转入本市车辆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工作。从3月1日起,外地落户本市车辆也要实施黄绿标管理,监测合格车辆可到监测站或者环保标志发放窗口领取。 根据规定,转入本市的外省市机动车,必须达到国Ⅳ标准。经本市环保部门审核,并经环保检测合格,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转入手续,对不达标的,一律不予转入。落户本市的外地车辆须按照规定定期到监测机构监测,合格者可以申领黄绿标志。据了解,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两种,简称黄绿标。全市黄绿标检测发放地址及咨询电话可登录网址http://www.tjhb.gov.cn/tabid/79/InfoID/30173/Default.aspx查询。(通讯员闫平善记者孔令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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